1月9日,包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包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陈建平主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秘书长、各理事、监事及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研究审议了《包头市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四项内部管理制度。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市见义勇为先进模范(群体)表彰、申请举办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报告会暨见义勇为模范(群体)颁奖典礼及见义勇为展厅和主题公园项目事宜。
会议指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从更高层面推动平安包头、法治包头建设落实的有效措施,做好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见义勇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加大各方面工作力度,确保我市见义勇为事业发展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掘选树群众身边看得见、能感人、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强化正向激励宣传引导,以榜样人物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好见义勇为各项政策,配合发挥支持保障作用,帮助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庭的现实困难。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要带头开展全市见义勇为先进模范事迹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见义勇为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党委政法委,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做好见义勇为事业。同时,基金会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章程办事,各理事、监事和评审委员要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见义勇为事迹评审和基金会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基金会阳光化、规范化运行。